欢迎您访问网站! 今天是:   站内搜索

联系我们

更多+
地址: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517号
公交线路:(东站)
201路、203路、212路、226路、
227路、229路、230路、666路
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
急救中心:120

温馨提示:注意天气变化
  • 信息服务中心:0575-81266120
  • 远程会诊中心:0575-82185222
  • 体 检 中 心: 0575-82185328

当前位置:首页 >> 院务公开 >> 医用耗材

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口腔科材料及部分检验、病理试剂公开招标公告

来源/作者: 时间:2018/3/5 16:19:08 【关 闭】

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规定,经有关部门核准,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决定就口腔科耗材及部分检验、病理试剂向社会公开招标,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招标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  一、招标单位: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

  二、招标项目:口腔科材料及部分检验、病理试剂
  1. 口腔科耗材:分以下标段,格式见附件1
  标段一:根管治疗器械及辅助材料

  标段二:口内修复用充填材料及附件
  标段三:口腔预防保健类材料
  标段四:正畸托槽材料及附件
  标段五:口腔手术金属器械
  标段六:种植材料
  标段七:口腔用其它材料

  标段八:隐形正畸技术

  标段九:中高端种植体

  标段十:中低端种植体
  标段十一:口腔义齿加工类(以颗为单位)
  2. 部分检验及病理科试剂(见附件2)
  三、招标方式:公开招标
  四、采购周期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,合同期内如遇上级有关部门集中招标采购规定的,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,本合同自然终止。合同签订不定使用数量,数量由招标单位根据实际需求通知中标单位供货。
  五、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:
  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,且近两年来无不良销售记录,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,不在省卫计委、市卫计局、检察院黑名单上的人或公司,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。

  2.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,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。

  3.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证件:

  3.1 持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经营公司营业执照;

  3.2持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,需提供药准字试剂的需有药品经营许可证;

  3.3持有生产企业至经营企业完整的产品授权书;

  3.4持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以及与之配套的《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》或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》;

  3.5 所有证照在评标期内有效、且无超范围经营现象;

  3.6纳入全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目录范围内的产品,需提供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上阳光采购代码及配送商的截图。

  3.7病理之第12标段投标方须在浙江省内销售免疫组化试剂超过15年,并在浙江省内使用的用户超过100家。

  4.多家具有投标资质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招投标活动。

  5.不同投标单位投标同一标段时,不得授权同一人为其“法定代表授权人”,否则视为串标行为,一律拒绝投标。

  六、招标文件发放

  1.发放时间:20183 5日至20183日止(上午8:30--11:30;下午14:00--16:00),逾期不再受理。(双休日除外)

  2.发放地点及联系人: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设备仓库,郭女士,何女士,电话:0575-82185562。

  3.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以上3.1--3.4所需的资质证件复印件索取,均需加盖单位公章。

  4.发放方式:投标人报名时提供邮箱地址,招标方发放招标文件。

  七、投标文件递交

  1.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18326 900

  2.投标文件递交地点: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行政中心三楼

  八、开标时间及地点

  20183261000分,在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行政中心三楼开标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 35

 

  附件1:口腔科材料招标目录

  附件2:部分检验、病理科试剂招标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