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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:首页 >> 院务公开 >> 医院规章

社会监督制度

来源/作者: 时间:2021/2/25 9:57:01 【关 闭】

 


(一)医院公布举报电话,在住院部、门诊部设立意见箱,随时接受患者、家属与社会的来电、来信、来访。
(二)聘请社会各界行风义务监督员若干名,每年召开一至二次行风监督员会议,听取意见与建议。
(三)每月向病人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,结果汇总并及时反馈给有关科室。
(四)公开办事程序:
   ⒈上岗人员佩戴由本人姓名和编号、科室、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;
   ⒉公开张贴卫生部制定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;
   ⒊公开主要检查、治疗、手术、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,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;
   ⒋对出院患者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;
   ⒌公开专家门诊姓名、职称、专科、时间、挂号费标准等。
(五)由护理部组织每月召开一至二次病人或病人家属座谈会,听取其意见与建议,以便及时改进工作。
(六)对各方面反映的意见,在一周内作出调查答复。